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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女方虚假事实的陈述,法院第一次没有判离,刚开始去看孩子,每次去了我们安心看个孩子,去了女方及人及家人就是大吵大闹,我们无法安心看孩子,后来女方及家人拉黑,删除,所有联系方式,不让我们见孩子,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青海省-海东市2026-01-02 03:32:2918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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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2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可以确定探望权,在不执行就违法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回复于 2026-01-02 08:39: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现状分析:对方通过虚假陈述提起离婚,法院初步未判离,但继续干扰你探视。对方及家人拒绝联系、骚扰致使你无法安心看孩子,属于侵害探视权和家庭暴力线索,需要依法稳妥处理。 2. 法律路径建议 - 申请人身保护令或家庭暴力保护令,如对方有暴力、恐吓、骚扰行为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你和孩子安全。 - 提出探视权执行申请,要求法院明确探视时间、地点、方式,并监督执行。 - 如果对方拒绝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限自由、罚款等措施。 - 通过民事诉讼继续维护婚姻关系的判决或离婚诉讼的结果,强调改进探视安排。 3. 具体操作建议 - 收集证据:记录骚扰行为、通讯记录、对方拉黑删除的截图、监控或现场视频等,尽量保留原始证据。 - 找证人:如有亲友见证探视时的干扰,请整理证人陈述。 - 申请材料:提交探视权裁定或执行申请材料,附相关证据与孩子情况说明。 - 法院沟通:如对方继续干扰,及时向法院反映,申请临时措施。 4. 安全与沟通 - 优先确保孩子安全,避免当场对质激化矛盾。 - 探视时可选择公共场所、由第三方陪同,确保记录完整。 5. 若需进一步协助 - 可提供证据清单模板、探视权申请要点及撰写思路,帮助你高效提交材料。
    回复于 2026-01-02 09:19:3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回复于 2026-01-02 09:23: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期间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女方无权擅自阻止。你可先与女方协商探望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若女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6-01-02 10:45: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1-02 11:45: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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