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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月份就职在一家公司,工作两个月后发放了第一个月工资3000月,后面就没有按时间正常发放过工资,后期我找他追要他陆续给我转了8000元,一直到我九月份月底离职也没有把后面欠我的工资结给我,后面找他要了好多次一直推脱,到现在也没结清 还有就是我们之间他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在别的单位有挂职,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天津市2026-01-04 23:27:5913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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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54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1-04 23:38:1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1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6-01-05 06:11:28 咨询他
  • 张娜律师
    月帮助5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打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投诉拖欠工资的事实
    回复于 2026-01-05 10:21: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36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在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05 10:32:3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5 10:42: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4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05 16:19: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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