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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签订时间时间是2024年5月16,买房时期房,现在已交房,准备装发现合同之外另收费项目过多,现在提供解决方案是换软装或者是家具,因为当时签订他家参加了团购买房有优惠,口头承诺不用可以换家电,当时没细看,现在变更合同就是写以乙方展厅实际为主,现在拒绝退款,不换这些按违约算,可以扣除第一期费用(也就是定金),请问怎么维权来进行退款,期间也没用任何的服务,也没有开工

合同纠纷山西省-太原市2026-01-07 17:48:1215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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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0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退款。
    回复于 2026-01-07 17:52:30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49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以下是关于该装修合同维权退款问题的分析与建议: 一、分析当前情况 1. 合同约定与额外收费: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存在合同外过多收费项目,这可能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以及相关条款是否合理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额外的收费项目如果未经您书面确认同意,其合法性存疑。 2. 口头承诺:当时因团购购房有优惠而产生的“不用可换家电”的口头承诺,虽然口头承诺在法律上也具有一定效力,但在实际维权中,由于缺乏书面证据,证明起来可能存在难度。不过,如果您有其他证人或者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如当时的沟通记录等间接证据相互印证)证明该口头承诺的存在,也能作为维权的依据之一。 3. 变更合同与违约责任:变更合同写以乙方展厅实际为主且对方拒绝退款,不换按违约算并扣除定金。这种条款如果是在您不知情或违背您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确定,并不合理。同时,判断是否构成违约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存在不合理的额外收费等违约行为在先,您可能并不构成违约,不应承担扣除定金的责任。 二、维权途径及方法 1. 与装修公司协商 - 再次与装修公司进行沟通,将您认为合同外收费不合理、口头承诺未履行以及对方拒绝退款不合理等问题明确指出,要求按照您的合理诉求进行处理,比如取消不合理的额外收费、同意退款等。在协商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保留沟通的证据
    回复于 2026-01-07 17:54: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由于合同签订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且至今未开工也未接受服务,你可先查看合同中关于退款及增项的具体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哪些项目属于收费范围,对于合同外不合理的增项收费,你有权拒绝支付。对于口头承诺的可换家电等内容,虽未写入合同,但如果有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能证明,可主张其有效性。若因增项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款项,因对方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扣除你的定金;也可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调解解决 。
    回复于 2026-01-07 17:57:2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6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才可以终止合同
    回复于 2026-01-07 17:58: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1-07 18:43: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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