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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知道国企员工室主任向内部员工及合作方借钱长期不还约40人约200万左右,国企内部也有相关规定不得借钱等,但国企领导未对员工调查或停职,而因此受到或扩大的损害国企领导是否有责任?责任比例有多少?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6-01-08 23:19:1815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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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需要由纪委介入调查。
    回复于 2026-01-09 07:52: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1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国企领导可能有责任。根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企领导对管辖范围内员工行为有监督管理职责,明知员工违反规定借钱却未调查处理,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应承担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责任比例通常需依据领导知情程度、是否采取措施等因素判定,可能扣减责任认定年度 30%-100% 的绩效年薪等,具体以单位内部问责结果为准。
    回复于 2026-01-09 09:09: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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