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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妈去世了,房子是九几年修房子的时候我给我妈修的,后面拆迁了就写在了我的名下,总共分了300个平方,我是户主,当时村上登记的名字有我的两个女儿,我老婆,我妈和我,一人是60个平方,请问一下我妈的房子现在要卖是不是需要村上登记的人都要签字呢?我还有两个弟弟,我们是三兄弟,需不需要我的两个弟弟也签字呢?我的两个弟弟是不是也享有我妈房子的继承权呢?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6-04-04 22:02:5017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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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9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你母亲的部分财产属于遗产,其他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需要他们签字。
    回复于 2026-04-04 22:21: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复于 2026-04-04 22:24:1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妈去世了,她的房子份额作为遗产是需要所有的继承人来分割的。
    回复于 2026-04-05 07:48: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你母亲生前未立遗嘱,从拆迁安置情况看,你母亲享有 60 平方米份额,此部分为其遗产,你的两个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卖房通常需要他们签字。同时,村上登记的其他人员,若对该 60 平方米份额无继承权,一般无需其签字,但若他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享有共有权等相关权益,则需其签字同意卖房。
    回复于 2026-04-06 08:57: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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