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申请表》不服,因为当事人不是工伤,因为当事人受的伤是他人强迫故意伤害所致,造成当事人柒级伤残,左手丧失劳动力,然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又没有将《工伤认定申请表》交到当事人手中签字,造成当事人的主张诉求消失,这应该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错,请问律师当事人该怎么维权诉求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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