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她2017年1月1日见面认识,之后偶尔电话联系,2018年2月25日订婚给彩礼32万办结婚证,2018年3月5日结婚宴席,2018年3月14日来到我工作的城市租房生活,然后因为家庭结婚外债大从她手里拿走7万左右,未说真实原因,之后半年左右才告诉她这些外债的事情,2018年3月22日怀孕,然后不想要,我家不同意,但之后她坚持,我们家无奈才接受这个事实,后在她以前的工作地方打胎。之后在那边问我要以前从她手里拿的这些钱,这些钱我已经把它还彩礼外债,无法给她了,2018年4月6日至今一直两地分居,现在她一直以不给那些从她手里拿的那些钱为由,不离婚,不在一起生活,而且无法协商,现在我家结婚彩礼还有部分外债,手里也没有钱给她,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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