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铺开二胎后,社抚费的征收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2016年1月1日,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法令正式施行,那么现在广东省对社抚费是怎样征收的呢?规范是什么?接下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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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交纳规范的相关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依据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规则:
第四十七条对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则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两边别离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自己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越部分还应当依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两边别离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自己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越部分还应当依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
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
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许第(二)项规则的核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许第(二)项规则的核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爱人又与别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许第(二)项规则的核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