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6 06:43浏览量:1499

公司规划: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为准,继续运营年限不得少于3年。净资产为30亿韩元(约2000万人民币)以上或总市值为90亿韩元(约6000万人民币)以上。
运营成绩:最近一年常常赢利为正。
赢利规划:应契合下列之一:1、最近年度ROE为10%以上(ROE=净赢利/净资产100)2、最近年度净赢利为20亿韩元(约1400万人民币)以上。3、最近年度销售额为100亿韩元(约7000万人民币)以上,且总市值为300亿韩元(约2亿人民币)以上。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