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不合法行医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则的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本文首要评论了不合法行医罪的特征,不合法行医罪的一起违法问题,不合法行医罪与其他罪的边界以及不合法行医罪的惩罚适用问题。
关键词:不合法行医,特征,一起违法,边界,惩罚适用
依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则,不合法行医罪,是指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人私行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峻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了解和确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争议。本文首要对不合法行医罪的特征、不合法行医罪的一起违法问题、不合法行医罪与其他罪的边界以及不合法行医罪的惩罚适用等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浅显的论说,在此求教于方家
一、不合法行医罪的特征
(一)客体特征
不合法行医罪所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组织的办理准则及大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我国医疗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证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拟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办理准则,以保证和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合法行医不只打乱了业已树立的杰出的医疗卫生办理次序,并且往往因为不合法行医者不具有执业的根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一起也侵略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客观特征
该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在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状况下,私行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峻的行为。
首要,有必要有私行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首要是指确诊和医治,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确诊,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办法消除疾病、缓解病况、减轻苦楚、延伸生命、改进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私行从事医疗活动首要有以下几种体现方式:(1)运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明白医术,有些稍微懂一点医学常识,首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法捉弄就诊人。(2)运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必定的效果,但有些人底子不明白气功,却声称自己的气功怎么了得,挂牌行医,骗取钱财。(3)运用现代仪器进行不合法医疗活动。如运用电脑为人确诊病况,开具处方。(4)非医疗组织逾越服务规模进行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有外科整形手术资历的美容医院,私行展开医学整容活动。(5)具有必定医学常识的人私行开办诊所,进行医疗活动。这类人员一般通过必定的医疗训练,有些现已行医多年,有些乃至曾经在合法的医疗组织依法进行过医疗活动,但在其私行开办诊所期间没有医师执业证或其所开办的诊所没有“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6)运用不合法行医的手法推销产品。如有些厂家雇佣没有医师执业证的人在公共场合以医师的身份向人介绍产品,并为人确诊病况,开具处方,引荐患者运用该厂家的产品。
其次,私行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我国刑法336条第1款所规则的“情节严峻”归于科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但法令并没有明确规则哪些行为属“情节严峻”的行为,这给司法实践带来必定的困难,急需作出司法解释。咱们以为,参照《执业医师法》并结合司法实践,以下几种状况可视为“情节严峻”的行为:(1)没有根本的医疗常识而假充医师为别人进行治疗,延误机遇形成严峻成果的;(2)医疗条件严峻不契合国家规则的规范形成严峻成果的;(3)因不合法行医被行政处分屡次,继续进行不合法行医活动的;(4)假造、涂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形成严峻成果的;(5)严峻违背卫生行政规章准则或医疗技术规范,在医疗过程中对就医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6)雇佣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的人从事医疗卫生技术作业形成严峻成果的;(7)自定收款规范,乱开药方,牟取不合法利益数额较大的,等等。
(三)主体特征
该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人,包含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那么怎样才算获得执业医师资历呢?咱们以为,有必要是现已获得执业
医师证并在现已获得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组织行医才属现已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人。《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证的获得作了明确规则:该法收效后获得执业医师资历,有必要通过国家医师资历考试,并经请求获得执业医师或许执业助理医师职称;该法收效之前,获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地点组织报请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获得相应的医师资历。关于开办医疗组织,依据国务院《医疗组织办理条理》和卫生部《医疗组织办理条理
实施细则》的规则,还需求通过地点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核检查,发给执业执照或许注册挂号。因而,医疗职业从业人员,既要留意自己是否有医师执业证,还要留意自己地点的医疗组织是否有“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不然,就有或许成为不合法行医的主体。
这儿还有一个需求留意的问题是,我国《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的地域没有明确规则,但有些区域对医疗组织的设置请求又有特别规则,这在必定程度上约束了执业医师的规模。如上海市1997年发布的《上海市医疗组织办理办法》第6条和第11条规则:“本市对医疗组织实施许可证准则,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请求设置个别(包含合伙)诊所或许个别护理站,除应当具有本办法第10条第2项至第4项规则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长住户口;二、依据请求执业规模获得相应的医师或许护理执业资历后,从事同一专业临床作业5年以上;三、非在职人员。”明显,外来人员即便在客籍已获得医师执业证,但若在上海开办诊所,则将因不能获得“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而不具有在上海行医的资历,也就有或许成为不合法行医罪的主体。咱们以为,这样的规则不只起不到冲击不合法行医的效果,并且约束了执业医师的正常活动,应予批改。
别的,关于现已获得“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的医疗组织或执业医师,因超出核准的业务规模从事医疗活动而形成严峻成果,对行为人是否按不合法行医罪进行处理?对此,有人以为应以
医疗事故罪处理,因为行为人具有行医资历,契合医疗
事故罪的主体要求;有的人则以为应以不合法行医罪处理,因为,虽然该医师在核准挂号的规模内具有行医资历,但逾越规模行医,与其别人员不合法行医没有本质差异:行为人虽然获得了医师资历,但成心逾越职权和才能规模,从事医疗活动,片面上的差错体现为成心而非过错,这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片面上体现为过错是有严厉差异的。咱们附和第二种观念。 (四)片面特征
不合法行医罪的片面方面具有行为成心,而不是违法直接成心,即明知自己不具有行医资历,依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形成就诊人逝世、身体健康受损的成果,则或许是过错,也或许是直接成心,即其应当预见不合法行医行为有或许形成就诊人逝世、损伤的严峻成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许现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防止,或许现已预见到或许发作上述成果而听任危害成果发作。
违法构成要件片面特征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违法意图。那么,从违法意图看,是否要求具有牟利性呢?这一问题,新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则。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合法行医者一般是以牟利为意图的,并且依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立法意图来看,该条在规则惩罚时,规则对犯不合法行医罪者并处或单处分金,而罚金作为附加刑之一,其制裁目标首要是以牟利为意图的违法。因而,咱们以为,从违法意图看,不合法行医罪应具有“以牟利为意图”这一要件。
二、不合法行医罪的一起违法问题
一起违法是指二人以上一起成心违法,这是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对一起违法所下的界说,依据这必界说,构成一起违法有必要具有以下要件,一是违法主体有必要是两人以上,二是客观方面有必要具有一起的违法行为,三是片面方面有必要具有一起的违法成心。
依据以上剖析,咱们能够看到,一起违法只存在于直接成心和直接成心两类罪行方式中,在过错违法中不存在一起违法的状况。如前所述,不合法行医罪的片面特征体现为直接成心,而关于形成就诊人逝世、身体健康受损的成果则是直接成心或过错。在一般状况下,一起违法能够在任何一类成心违法中呈现,那么在不合法行医罪中,在哪些状况下或许会呈现一起违法呢?咱们无妨对以下几种状况作一剖析:
一是雇佣没有执业资历的人行医,关于被雇佣者可作为不合法行医罪之主体,自无疑问,但关于雇主是不是必定构成不合法行医罪呢?这应分状况对待之:明知受雇者不具有执业资历,依然雇佣的,为适格之主体,但因为受被雇佣者诈骗(如用假医师执业证)而雇佣没有执业资历的人行医的,则不应将其按不合法行医罪论处,因为这不契合一起违法的片面要件,即没有一起的成心。
二是数人合伙不合法开办诊所,其间一人诊治行为独自导致严峻成果,应怎么处理?咱们以为,对其他合伙人应按一起违法处理。因为该数人合伙开办诊所,具有一起的违法成心,虽然其他合伙人的行为并没有直接形成严峻成果,但不合法诊所的存在为不合法行医的发作发明了条件,对违法成果的发作具有不行推脱的职责。当然,关于该数人处分应辨明职责,即关于其间的担任人和直接行为人以主犯论处,而关于其别人一般以从犯论处。
三是出借(租借)、转让、出卖“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别人运用该许可证进行不合法行医,形成严峻成果,关于出借(租借)、转让、出卖人可否按不合法行医罪论处呢?咱们以为,应按不合法行医罪的共犯论处。原因在于:行为人关于别人没有合法的许可证,并运用其许可证进行不合法行医这一事实是明知的,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使别人的不合法行医行为更具有隐蔽性,使别人的不合法行医行为更为便当,对社会形成危害的或许性也更大。但咱们应看到,行为人的行为对别人的不合法行医行为一般只起到辅佐效果,故宜按从犯从轻或减轻论处。
四是关于亲属和朋友为不合法行医者出资、免费供给场所,是否构成不合法行医的共犯呢?关于这个问题,应分别对待,不能混为一谈。在实践中,亲属、朋友为不合法行医者供给物资上的协助,往往不知道开办医疗组织应具有哪些条件,并且法令上也没有规则关于此种景象,亲属、朋友有检查的责任。一般状况下,亲属、朋友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协助,不具有从中牟利或其他不合法意图,片面上不具有一起的违法成心,因而不宜按不合法行医罪的共犯论处。但关于明知不合法行医者没有“两证”,仍为其供给便当,形成严峻成果的,则应按不合法行医罪从犯论处。
五是对在不合法医疗组织中作业的护理、勤杂人员,如管帐、保安等应怎么处理呢?这首要看前述人员片面上是否与别人具有一起的成心,即是否明知其地点的医疗组织没有“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若明知该组织没有“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则阐明上述人员至少现已知道该组织处在不合法状况中,且其行为客观上对严峻成果的形成具有协助效果,天然应按不合法行医罪的从犯论处。当然,关于参加时刻较短、对严峻成果的形成所起的效果较小者,则只宜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而不用追查刑事职责。
三、不合法行医罪与其他罪的边界。
(不合法行医罪与成心杀人罪、成心损伤罪和过错致人逝世罪、过错致人重伤罪的边界
不合法行医罪的客观特征有多种体现,但其间一种危害成果是形成就诊人员伤亡,这与成心杀人罪、成心损伤罪、过错致人逝世罪和过错致人重伤罪的成果有相同之处。在刑法修订曾经,因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则不合法行医罪,关于不合法行医行为一般依照后四罪科罪处分。因而,在实践傍边不合法行医罪与上述四罪很简单混杂,特别是关于没有固定场所,不常常进行不合法行医活动的不合法行医行为,特别难以确定。那么不合法行医罪和后四罪有何差异呢?它们差异首要体现为:
(1)客体不同。不合法行医罪危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组织的办理准则和大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然后四罪所侵略的客体仅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力。(2)客观方面不同。不合法行医罪发作在不合法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然后四罪的发作一般都不在医疗活动的过程中。(3)不合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限于未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人,然后四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片面方面不同。不合法行医罪的行为人对严峻不良成果的心思情绪是过错或直接成心,而成心杀人罪、成心损伤罪的片面方面为直接成心或直接成心;过错致人逝世罪、过错致人重伤罪的片面方面为过错。
(二)不合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边界
不合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归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违法,二者在客观上都或许形成就诊人逝世或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成果,它们的差异首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违背国家有关医疗办理的法令、法规的规则,不合法行医,情节严峻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体现为,
医务人员在合法的治疗护理过程中,违背规章准则,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历的人,然后者的主体是现已获得医师执业资历的医务人员。(3)片面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形成就诊人逝世或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成果,所持的心思情绪既能够是过错,也能够是直接成心,但关于违背医疗办理准则的行为,则是直接成心。后者对形成严峻不良成果所持的心思情绪只能是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