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切割遗产时,各承继人除严厉依照我国《承继法》规则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料缺少劳动能力和没有日子来源的承继人的利益、发起互谅互让、友善联合的精力外,还必须遵从以下准则:
一、 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的准则。
我国《承继法》第五条规则:“承继开端后,依照法定承继处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或许遗赠处理。”因而,承继人在切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言,假如留有遗言,首要应按遗言承继方法切割被承继人的产业。虽有遗言,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1、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2、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3、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言人逝世的;4、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5、遗言处置的遗产。
二、 保存胎儿承继比例的准则。
在切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世的胎儿,应给胎儿保存应当承继的遗产比例,其应承继的数额一般以一起参与承继的各法定承继人的均匀数额为参阅数额。假如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承继人承继;假如胎儿出世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承继人的承继人承继。
三、 物尽其用的准则。
遗产切割应当有利于出产和日子需求,不危害遗产的功效。关于不宜切割的遗产,能够采纳折价、恰当
补偿或许
共有等方法处理。承继人在切割遗产时,要注意遵循这一精力。如:对房子要照料缺房的承继人;对出产工具要照料出产需求的承继人;对图书资料要照料从事有关事务的承继人,等等。这样才干有利于出产和日子的需求。
遗产切割的方法
遗产切割的方法,是指承继人获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切割的方法,假如遗言中现已指定了切割方法,则应按遗言指定的方法切割遗产;遗言中没有指定遗产切割方法的,由承继人详细洽谈遗产的切割方法;承继人洽谈不成的,能够经过调停确认遗产切割的方法;调停不成的,则经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认遗产的切割方法。
我国《承继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则:“不宜切割的遗产,能够采纳折价、恰当补偿或许共有等方法处理。”依据这一规则,遗产切割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什物切割。遗产切割在不违背切割准则的情况下,能够采纳什物切割的方法。适用什物切割的遗产,能够是可分物也能够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能够作整体的什物切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承继人应承继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整体的切割,只能作个别的切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什物切割的,应当采纳折价补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