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构成重婚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4 12:09浏览量:322
[案情简介]:
张某,男,某饭馆老板,1998年张某经人介绍与李某挂号成婚,婚后生育一女,2003年,张某将其运营的饭馆转让别人,携资金与朋友合伙在合肥开一饭馆,后张某结识了一位当地女子陈某,并与陈某同居日子,以夫妻名义一起运营饭馆,2005年两边生育一子。终究张某之妻李某得知此事,在多方劝说下,张某仍顽固不化,无法李某欲申述,请问张某和陈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科罪剖析]:
重婚罪,是指有爱人而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首要表现为两种状况:一是重婚者又和第三者挂号成婚,或许第三者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挂号成婚;二是现实重婚,即重婚者又和第三者树立现实婚姻,第三者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树立现实婚姻。这种现实婚姻是指揭露以夫妻联系长时间日子在一起,因为这种不合法联系的存在,现实上破坏了合法的婚姻联系,因而这种现实婚姻应确定为重婚罪。本案中张某明显已构成重婚罪,至于陈某应依据具体状况处理,若不知张某现已成婚,系被张某诈骗,则不构成重婚罪,若明知张某已有爱人,则陈某也构成重婚罪。
[法条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则,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则,重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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