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7 05:46浏览量:346

路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期限
不是一切现已做出的路途交通事故职责认定书都能够请求复核,请求职责认定书的复核必须在法律规则的时间内。依据《路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则“当事人对路途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贰言的,能够在路途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请求”。也便是,路途交通事故职责认定书的复核请求,必须在接到认定书的三天之内提出。比方11月1日接到路途交通事故职责认定书,那么在11月2日、3日、4日,这三天的时间内就要将复核请求书递送至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也有自己的检查期限,即为自受理复核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复核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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