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保密协议公司不给保密费怎么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1 21:21浏览量:321
关于某些特别岗位来说,在劳作者入职的期间,用人单位都会要求与劳作者签定一份保密协议,那么职工签保密协议公司不给保密费怎样维权?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奉告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发表该等信息的协议。假如负有保密职责的当事人违背协议约好将保密信息发表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形成丢失的,负有保密职责的违约当事人将承当民事上的补偿职责。
保密费的规范及付出
关于保密费的详细规范,法令没有作一致、详细的规则,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对此规则也各不相同。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亦没有对保密费的规范和付出方法作出规则。《宁波市劳作合同法令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则,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保存商业秘密的,应在劳作合同中约好有关内容。免除、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仍对原用人单位负有保密职责的,原用人单位应向该劳作者付出保密补偿费,保密补偿费的数额由两边洽谈确认;劳作者收取保密补偿费,但未实行保密职责的,按有关规则处理。此条规则也未对保密补偿费的详细规范和付出方法作出规则,因而,能够以为,保密补偿费的规范和付出方法两边当事人完全能够作出约好。
劳作合同法规则了,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作者承当保密职责,乃至能够在离任后一段时间内保密,可是应当付出劳作者必定的费用。公司假如不给保密费能够当作违背劳作合同,能够请求劳作裁定维权,要求公司按保密协议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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