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年龄生育算作晚育?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9 12:33浏览量:2021

在北京,妇女年满24周岁今后生育的算作晚育,能够享用政府给予的晚育奖赏。但要留意:只要已婚妇女才能够享用这一待遇。参阅法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第十六条。
弥补内容:晚育的优点
一、有必要享用的假
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组织约好的劳作时刻内进行产前检查(包含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作时刻。(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作时刻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刻计为病假、矿工等,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歇息一小时,不得组织夜班劳作。
授乳时刻: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刻,每次30分钟,也可兼并运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作业答应,经自己请求,单位同意,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作业答应,由自己提出请求,经单位同意,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师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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