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6 16:49浏览量:1934

房子租借合同是指当事人两边约好,由承租方租借房子并向出租方交给租金而清晰彼此权利义务联系的协议,房子租借挂号指当么事人在签定、改变、停止房子租借合同后,向房子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房产屋租借挂号是房子租借合同建立后的程序。按照法令规则,当事人签定、改变、停止房子租借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挂号存案,但挂号存案只能在两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之后才干进行,也就是说,只要在房子租借合同建立后才干进行挂号存案,而不是先挂号后签定合同。
《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清晰规则:“房子租借当事人应当在租借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则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存案挂号手续。第十五条规则:请求房子租借挂号存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借合同;……,因而,房子租借挂号是房子租借合同建立后的程序,对合同建立没有影响。律师以为租借合同是否有用,首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收取房子租借证、是否处理挂号无关。这种观念的理由是:
1.法令并未规则租借合同挂号后才收效。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地方政府无权行政干涉。
3.不处理租借挂号、不收取房子租借证,可追究其当事人职责,不用一概确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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