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购房者在与
开发商签定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会被要求先签一份
商品房认购书。那么,终究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好哪些内容,具有怎样的法令效力?今日,
听讼网小编将为您具体介绍。
商品房认购书
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的一份合同,并且独立于正式房子生意合同。认购书并不是法令规则的必要环节,仅仅习气做法。认购书在《合同法》上视为要约合同,只需其间约好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法等内容,并经生意双方签定,也相同具有法令效力。一般来说,认购书的内容包含:开发商、购房人或许代理人的相关状况,所购商品房的基本状况,房子的价款,付款方法,房子的交给,定金条款,
违约责任等内容。
但是在实践中,许多购房者却没有对商品房认购书给予充沛的注重,对其间约好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懊悔的状况适当遍及,由此也引发了许多胶葛。所以主张各位购房者,假如要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一定要给予注重,在对其间约好的条款仔细阅读后再签字盖章。
房子认购书内容一般包含:
(1)生意双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
(2)房子的基本状况(如房子方位、面积等);
(3)房子价款核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生意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性质
对房子认购书性质的确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念:
一种观念以为房子认购书便是正式预售合同,由于认购书是生意双方相等自愿基础上的实在意思表明;
另一种观念以为房子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由于房子认购书仅是对签定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好。
最新的法令观念以为,认购书应归于商品房生意合同的预定合同,与商品房生意合同之间是预定与本约的联系。
首要,认购书是相等主体之间为建立生意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联系而签定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义务联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生意双方就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好,不是对商品房生意成果进行直接承认,所以也不该归于商品房生意合同。
最终,认购书与商品房生意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行猜测的环节与危险,假如将认购书直接确定为商品房生意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把握优势信息的状况下,或许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实行此“生意合同”或承当违约责任,则会严峻危害买方的利益。
看完这些,想必我们都对认购书有所了解了。假如在买房时看到开发商给你的认购书里少了上面五项中恣意一项,都不能随意签下自己的姓名。究竟,一旦完工白字黑字,再来保卫自己的权益就晚了。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