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残疾如何索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1 22:20浏览量:311
“医闹”现在很常见,有一部分是无理取闹,也有一部分却是医疗事故。那么医疗事故致人残疾的景象医院要怎样补偿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致人残疾怎么索赔及其他的一些相关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医疗事故致人伤残怎么索赔
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法令》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数是75周岁(与《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中假定的人均寿数70岁比较,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越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越5年”的规则,可按60周岁以上年纪每添加1岁削减1年的方法进行核算:60周岁核算15年、61周岁核算14年、62周岁核算13年、…68周岁核算7年、69周岁核算6年,顺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核算。须留意的是,核算年限确认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核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核算。核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核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核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核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核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核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核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核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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