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的时分,假如需求一次性进行付款的,那么和
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时分就能够了,期房不主张一次性进行付款,由于谁也不知道期房质量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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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何时敷衍全款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没有完结建造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子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端至获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顾客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状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选择地步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而购房消费的进程和成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好的权利义务的实行,而购房合同的实行,不只受开发商本身运营的影响,还遭到许多客观要素的限制。
在开发商获得预售证后,购房者交齐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当天就能够跟开发商网签购房合同的。
期房危险问题
1、依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什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略而含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饰规范难以精确进行判别;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非常精巧会构成对顾客的误导。假如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扬的距离较大则会构成丢失。
2、关于开发商的状况难以掌握。假如开发商在建造进程中由于资金缺乏使工程中止;或因技能实力缺乏构成建造质量的下降;以及在建造进程中私行改变本来的规划或许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备和环境美化的改变等状况,这些都会给顾客构成巨大的丢失。
3、商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并付款后,由于商场要素的效果,房价会发生动摇。假如提价则购房者获益;假如贬价则购房者会遭到丢失。
我国商品房预售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征是:商品房预售附着融资功用,即预售一般收取悉数房价款,预售演变成开发企业的首要融资手法。这种做法构成的特定历史背景是商品房建造融资途径不畅。预售融资带来了四方面的问题:削弱了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维护顾客利益,存在较大的危险危险,不利于进步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竞争力。
以上便是相关答复,期房一般不主张一次性付清,期房这样知道会承当必定的危险,假如说建成后现已达到了自己的希望那么关于购买的人来说仍是赚了的,由于期房的价格比现房的价格要低许多。假如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能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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