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8 16:22浏览量:376
标签:工程结算 工程合同胶葛 公路工程胶葛
《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于2004年12月21日由交通部发布。依据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批改<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的决议》批改,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发布。该《方法》分总则、处理职责、商场准入处理、商场主体行为处理、动态处理、法令职责、附则7章58条,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发布的《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11年 第11号
《关于批改<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的决议》已于2011年10月9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实施。
部长 李盛霖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批改《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的决议
交通运输部决议将《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第三十八条批改为:“施工单位能够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许合适专业化部队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历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职责。答应分包的工程规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则。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制止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则指定分包、指定收购或许切割工程。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处理,一切分包合同须经监理查看,并报项目法人存案。”
此外,对条文部分文字作相应的批改。
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依据本决议作相应批改,从头发布。
(2004年12月21日交通部发布,依据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批改<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的决议》批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标准公路建造商场秩序,保证公路工程质量,促进公路建造商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对公路建造商场的监督处理活动。
第三条 公路建造商场遵从公平、公平、揭露、诚信的准则。
第四条 国家树立和完善一致、敞开、竞赛、有序的公路建造商场,制止任何方法的区域封闭。
第五条 本方法中下列用语的意义是指:
公路建造商场主体是指公路建造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造的项目法人,项目建造处理单位,咨询、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实验检测单位,供给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安排以及设备和资料的供给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造活动的人员。
第二章 处理职责
第六条 公路建造商场处理实施一致处理、分级担任。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担任全国公路建造商场的监督处理作业,首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拟定全国公路建造商场处理的规章准则;
(二)安排拟定和监督实施公路建造的技能标准、标准和规程;
(三)依法实施公路建造商场准入处理、商场动态处理,并依法对全国公路建造商场进行监督查看;
(四)树立公路建造职业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处理;
(五)发布全国公路建造商场信息;
(六)辅导和监督省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的公路建造商场处理作业;
(七)依法受理告发和投诉,依法查办公路建造商场违法行为;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的监督处理作业,首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和公路建造技能标准、标准和规程,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状况,拟定详细的处理准则;
(二)依法实施公路建造商场准入处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实施动态处理和监督查看;
(三)树立本区域公路建造招标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处理;
(四)发布本行政区域公路建造商场信息,并按规则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报送本行政区域公路建造商场的信息;
(五)辅导和监督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的公路建造商场处理作业;
(六)依法受理告发和投诉,依法查办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违法行为;
(七)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省级以下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的监督处理作业,首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和公路建造技能标准、标准和规程;
(二)合作省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进行公路建造商场准入处理和动态处理;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进行监督查看;
(四)依法受理告发和投诉,依法查办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造商场违法行为;
(五)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商场准入处理
第十条凡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商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可进入公路建造商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造商场实施当地保护,不得对契合商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施轻视待遇。
第十一条 公路建造项目依法实施项目法人担任制。项目法人可自行处理公路建造项目,也可托付具有法人资历的项目建造处理单位进行项目处理。
项目法人或许其托付的项目建造处理单位的安排安排、首要担任人的技能和处理能力应当满意拟建项目的处理需求,契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有关规则的要求。
第十二条 收费公路建造项目法人和项目建造处理单位进入公路建造商场实施存案准则。
收费公路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陈述同意或依法核准后,项目出资主体应当树立或许清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依照项目处理的从属联系将其或许其托付的项目建造处理单位的有关状况报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存案。
对不契合规则要求的项目法人或许项目建造处理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实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获得有关处理部分颁布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造商场。
第十四条 法令、法规对公路建造从业人员的执业资历作出规则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历后,方可进入公路建造商场。
第四章 商场主体行为处理
第十五条 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公路建造商场中有必要严厉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严厉实施公路建造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能标准及规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有必要严厉实施国家规则的基本建造程序,不得违背或许私行简化基本建造程序。
第十七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担任安排有关专家或许托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许规划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规划文件进行查看。施工图规划文件查看的首要内容包含:
(一)是否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陈述、初步规划批复定见;
(二)是否契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能标准和规程要求;
(三)施工图规划文件是否完全,是否到达规则的技能深度要求;
(四)工程结构规划是否契合安全和安稳性要求。
第十八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应当依照项目处理从属联系将施工图规划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批阅。施工图规划文件未经批阅的,不得运用。
第十九条 请求施工图规划文件批阅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图规划的全套文件;
(二)专家或许托付的查看单位对施工图规划文件的查看定见;
(三)项目法人以为需求提交的其他阐明资料。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完好完备的请求资料之日起20日内查看结束。经查看合格的,同意运用,并将答应决议及时告诉请求人。查看不合格的,不予同意运用,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并阐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应当依照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依法安排公路建造项目的招标招标作业。不得躲避招标,不得对潜在招标人和招标人实施轻视方针,不得实施当地保护和暗箱操作。
第二十二条 公路工程的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资料供给单位应当依法招标,不得招摇撞骗,不得勾结招标,不得以受贿等不合法手法获取中标。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签定合同,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平条款,不得签定虚伪合同。
国家出资的公路建造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的规则,签定廉政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公路建造项目依法实施施工答应准则。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确认的要点公路建造项目的施工答应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实施,其他公路建造项目的施工答应依照项目处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实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施工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公路建造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规划文件现已完结并经批阅同意;
(三)建造资金现已执行,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处理,拆迁基本完结;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认;
(六)已处理质量监督手续,已执行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请求施工答应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图规划文件批复;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对建造资金执行状况的审计定见;
(三)国土资源部分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许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造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状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历预审陈述、招标文件和评标陈述;
(六)已处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资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法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完好完备的请求资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答应决议。予以答应的,应当将答应决议及时告诉请求人;不予答应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并阐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好全面实施责任:
(一)项目法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好实施相应的职责,为项目实施发明杰出的条件;
(二)勘测、规划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好,如期供给勘测规划资料和规划文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依照合同约好派驻规划代表,供给规划后续服务;
(三)施工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好安排施工,处理和技能人员及施工设备应当及时到位,以满意工程需求。要均衡安排出产,加强现场处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展,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出产;
(四)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好装备人员和设备,树立相应的现场监理安排,健全监理处理准则,坚持监理人员安稳,保证对工程的有用监理;
(五)设备和资料供给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好,保证供货质量和时刻,做好售后服务作业;
(六)实验检测单位应当依照实验规程和合同约好进行取样、实验和检测,供给实在、完好的实验检测资料。
第二十九条 公路工程实施政府监督、法人处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安排对工程质量负监督职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处理职责,勘测规划单位对勘测规划质量担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担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现场处理职责,实验检测单位对实验检测成果担任,其他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则对其产品或许服务质量负相应职责。
第三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安排对工程建造项目进行监督查看时,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活跃合作,不得回绝和阻遏。
第三十一条 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厉实施国家有关安全出产的法令、法规、国家标准及职业标准,树立健全安全出产的各项规章准则,清晰安全职责,执行安全方法,实施安全处理的职责。
第三十二条 发作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及时报有关主管部分,不得延迟和隐秘。
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应当合理确认建造工期,严厉依照合同工期安排项目建造。项目法人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如遇特殊状况,确需缩短合同工期的,经合同两边协商一致,能够缩短合同工期,但应当采纳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并依照合同规则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和运用公路建造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贮存;依照工程进展,及时付出工程款;依照规则的期限及时交还保证金、处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迁款,不得抢占移用建造资金。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款处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和农人工薪酬;项目法人对工程款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查看时,施工单位应当活跃合作,不得阻遏和回绝。
第三十五条 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厉实施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处理的规则,采纳有用方法保护环境和节省用地。
第三十六条 公路建造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勘测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规划改变的定见,并依法实施批阅手续。规划改变应当契合国家拟定的技能标准和规划标准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规划改变虚报工程量或许进步单价。
严重工程改变规划应当按有关规则报原初步规划批阅部分同意。
第三十七条 勘测、规划单位经项目法人同意,能够将工程规划中跨专业或许有特殊要求的勘测、规划作业托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许二次分包。
监理作业不得分包或许转包。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能够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许合适专业化部队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历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职责。答应分包的工程规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则。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制止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规则指定分包、指定收购或许切割工程。
项目法人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处理,一切分包合同须经监理查看,并报项目法人存案。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能够直接招用农人工或许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施工单位招用农人工的,应当依法签定劳作合同,并将劳作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存案。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依照合同准时付出劳务薪酬,执行各项劳作保护方法,保证农人工安全。
劳务分包人应当承受施工单位的处理,依照技能标准要求进行劳务作业。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第四十条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运用农人工的处理,对不签定劳作合同、不合法运用农人工的,或许延迟和克扣农人工薪酬的,要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有关状况报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查询处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依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检验方法》的规则及时安排项目的交工检验,并报请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进行竣工检验。
第五章 动态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商场行为的动态处理。应当树立告发投诉准则,查办违法行为,对有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省级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应当树立公路建造商场的信誉处理体系,对进入公路建造商场的从业单位和首要从业人员在招招标活动、签定合同和实施合同中的信誉状况进行记载并向社会发布。
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勘测、规划、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当依照项目处理的从属联系,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供给本单位的基本状况、接受使命状况和其他动态信息,并对所供给信息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好性担任。项目法人应当将其他从业单位在建造项目中的履约状况,依照项目处理的从属联系报交通运输主管部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核实后记入从业单位信誉记载中。
第四十五条 从业单位和首要从业人员的信誉记载应当作为公路建造项目招标资历查看和评标作业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令职责
第四十六条 对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违背本方法规则进行的处分,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已有规则的,适用其规则;没有规则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依据各自的职责依照本方法规则进行处分。
第四十七条 项目法人违背本方法规则,实施当地保护的或许对公路建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施轻视待遇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责令改正。
第四十八条 从业单位违背本方法规则,在请求公路建造从业答应时,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许不予行政答应,并给予正告;行政答应请求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请求该行政答应。
被答应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法获得从业答应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令、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请求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请求该行政答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彼此勾结招标或许与招标人勾结招标的,招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许评标委员会成员受贿的手法获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1年至2年内参与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资历并予以布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给别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十条 招标人以别人名义招标或许以其他方法招摇撞骗,骗得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1年至3年内参与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资历并予以布告。
第五十一条 项目法人违背本方法规则,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迁款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分依法对有关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实施合同的,中标人不依照与招标人缔结的合同实施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等责任,形成严重或许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许形成工期延误的,撤销其2年至5年内参与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资历并予以布告。
第五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分依法对有关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背本方法规则,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人工薪酬的;
(二)违背本方法规则,形成生态环境损坏和乱占土地的;
(三)违背本方法规则,在改变规划中招摇撞骗的;
(四)违背本方法规则,不按规则签定劳作合同的。
第五十四条 违背本方法规则,承揽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许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测、规划单位处合同约好的勘测费、规划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事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好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第五十五条 公路建造从业单位违背本方法规则,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填写有关商场信息时招摇撞骗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分责令改正。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安排的作业人员违背本方法规则,在建造商场处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许玩忽职守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分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方法由交通运输部担任解说。
第五十八条 本方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发布的《公路建造商场处理方法》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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