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事故九级伤残
补偿规范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危害,因就医医治开销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含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补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补偿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补偿规范:
根据《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规则,交通事故职责者应当依照所负交通事故职责承当相应的危害补偿职责。
危害补偿的规模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膳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产业直接丢失。形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补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力抚慰金等;形成逝世的,还有逝世补偿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补偿项目应按实践情况确认,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一次性补偿金按以下规范付出:九级伤残的为补偿基数的2倍。
1、残疾补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14129元×20年×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56516元
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3438元×20年×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13752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践年纪-60岁)]×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践年纪-60岁)]×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补偿金=14129元×5年×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补偿金=3438元×5年×0.2(九级伤残补偿指数)
2、医疗费
医疗费补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3、精力危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八条规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则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