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产生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6 16:26浏览量:453
早婚是指不满法定的成婚年纪,不实行成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它是一种违背《婚姻法》的行为,虽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办法,但在少量乡村早婚、早育现象时有发生,自己结合妇联的工作经验,拙析以下几个方面:
一、早婚、早育发生的原因详细有哪些?
1、社会原因:主要是受封建社会“早生贵子,早得福”等封建思想的影响,以及因为习惯势力的沿用,偏远落后的乡村早婚、早育现象时有发生;再者,西方国家“性解放”,“性自在”腐朽思想的腐蚀,给青少年蒙上了雾罩。
2、生理原因:青少年跟着年纪增加,男女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发生了一系列改变,男女从十一、二岁开端进入青春期,在生理上发生了一系列改变;第二性征开端呈现,身体敏捷长高,生殖器官逐渐发育老练,男女之间的差异显着,男女心理上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开端对异性发生爱好,既想触摸异性,但又很害臊,发生了巴望了解性知识的猎奇心,并呈现了性欲望和性冲动,此刻假如不注意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青春期的改变,就或许使他们由猎奇而堕入早恋,然后导致早婚、早育。
二、早婚、早育的损害详细有哪些?
1、加快了人口增加速度,缩短了人口再生产的周期,增加了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压力,它既违背了《婚姻法》和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方针,又晦气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健康发展。
2、给年青的爸爸妈妈,尤其是母亲带来多方面的晦气影响。一般以为人体要在20—25岁才干彻底发育老练。妇女在自身发育没有彻底老练的状态下,一旦怀孕就必定影响孕妈妈自己,又影响胎儿的发育。
3、早婚早育的损害还包含对家庭和子女的影响,早婚的男女双方缺少充沛的日子经验和才能,很难担负起对下一代的教育职责,也因为各方面的不老练,婚后日子很难调和,乃至或许导致婚姻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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