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9 16:29浏览量:600
一些夫妻当事人可能会疑问:什么是无效婚姻和有用婚姻,自己与爱人的婚姻是否有用?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我们有协助,或许能够处理我们的一些疑问。
一、无效婚姻是怎样的?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挂号成婚但由于违背成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能,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品种,它仅仅一种同居联系。
2001年《婚姻法》修订中,建立婚姻无效和可吊销婚姻的内容,使得《婚姻法》的系统更为完善。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则,婚姻无效的包含:
(1)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的
(2)重婚的
(3)未到法定婚龄
(4)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婚姻法》第12条规则“无效或被吊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力和责任,同居期间所得的产业,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料无过错的准则判定。
二、有用婚姻是怎样的?
婚姻有用有必要具有法定的成婚条件,而且要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成婚有必要满意:
(一)成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令对成婚年龄进行规则,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常规,法定婚龄的确认,均受两个要素的影响。一是天然要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思的发育情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要素,即必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 ,如政治 、经济、人口情况、品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施早婚方针,婚龄遍及较低。
(二)成婚有必要男女双方彻底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婚姻法中第四条规则:“成婚有必要男女双方彻底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这一规则是婚姻自由准则在成婚准则中的详细表现,是经过法令将成婚决定权彻底赋予当事者自己。实践中怎么确定当事人的合意?须契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明成婚志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成婚的意思表明有必要实在
3、男女双方同意成婚的意思表明的作出有必要契合法定方式
(三)契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准则
具有以上条件成婚的而且没有法令规则制止成婚的景象,婚姻是有用的。
以上内容就是对无效婚姻和有用婚姻的差异。别离澄清两者的意义和所满意的条件便简单得出其差异。期望您阅览今后对您有所协助,假如还有细节当地不清楚的能够登陆听讼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将针对您的详细问题给您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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