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联系是爸爸妈妈子女的联系除了根据血缘联系发作外,能够根据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作的联系。无论是树立收养联系仍是免除收养联系,当事人都需要到民政部门处理挂号。那么怎么处理免除收养联系挂号?下文
听讼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一、了解处理条件
请求人在处理前了解处理条件和相关要求。
·处理条件:
1、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赞同免除收养联系;
2、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自己赞同。
二、预备处理资料
提前预备处理所需相关资料。
·处理资料:
1、免除收养联系挂号请求书;
2、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3、收养挂号证;
4、免除收养联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5、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各2张(2寸)。
三、现场处理
当事人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地址区域(市)县民政部门现场处理。
·处理流程:
1、请求(受理)
收养联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
2、处理组织检查
(1)检查证件、证明资料是否完全、规范、有用;
(2)问询相关状况。
3.、挂号(发证)
(1)对契合收养法规则的,予以挂号,回收收养挂号证,发给免除收养联系证明。
(2)对不契合收养法规则的,不予挂号,并奉告不予挂号的理由。
·处理地址:被收养人常住户口地址区域(市)县民政部门
·处理时限:30日
·收费规范:免除收养联系挂号费100元/件。
·收费根据:关于转发《民政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挂号收费的告诉〉的告诉》(川民政〔1992〕民79号)
·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免除收养联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处理免除收养联系的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