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
补偿费的核算规范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均匀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顿补助费核算规范(1)(被征用地块需安顿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顿费=该被
征地块前三年均匀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顿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顿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均匀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顿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核算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形成丢失的补偿。依照国家方针有关规则,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康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
安顿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顿以土地为首要生产资料并获得日子来源的农业人口的日子,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相关规则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则,①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用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4-6倍。可是,每公顷被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10倍。”其间,年产值的核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核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犁地的安顿补助费,因人均犁地的数量和均匀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犁地少,均匀单位年产值高,付出的安顿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②征用其他土地的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规范规则。对征用有收益的非犁地的安顿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附近犁地的安顿补助费倍数核算;对征用房子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犁地,不付出安顿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拟定安顿补助费规范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则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状况,对犁地和非犁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顿补助费作一致规则。在确认安顿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精确的应该享用安顿补助费的人口数字。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则,人口数有必要按农业人口核算,非农业人口不在核算之中,有必要是拟议征地前寓居的人口,开端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③依照以上规则核算付出的安顿补助费,尚不能使需求安顿的农人坚持原有日子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能够添加安顿补助费,可是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越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30倍。
④国务院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别状况下,能够进步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安顿补助费应该用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而形成的剩余劳动力的工作和不能工作人员的日子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房子拆迁安顿补助费核算公式:屋拆迁安顿费=搬家补助费 没有供给周转房状况下的暂时安顿补助费 超越过渡期限的暂时安顿补助费 非住所房子因停产、歇业形成的丢失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