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儿童的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2 20:02浏览量:2835

两类儿童指的是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社会散居孤儿这两类孩子。那么,您是否知道当有爱心人士想要帮忙两类儿童想要收养他们时,收养手续应该怎样处理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常识,供您阅览,期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忙。  
一、清晰送养人和送养志愿  
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由生爸爸妈妈作为送养人。生爸爸妈妈均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或许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由其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依法变更为社会福利组织的,可以由社会福利组织送养。送养人可以向民政部分提出送养志愿。民政部分可以托付社会福利组织代为接纳送养志愿。  
二、严厉标准送养资料  
提交送养资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提交,也可以由受托付的社会福利组织转交。受托付的社会福利组织应当帮忙送养人依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资料。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自己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爸爸妈妈或监护人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并依据下列状况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一)生爸爸妈妈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证明;  
2.生爸爸妈妈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分签定的计划生育协议。  
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证明是指生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或许村(居)委会依据下列证件、证明资料之一出具的可以确认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生爸爸妈妈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育子女的,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证明运用。  
(二)如生爸爸妈妈一方逝世或许下落不明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  
1.逝世证明、公安机关或许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  
2.经公证的逝世或许下落不明一方的爸爸妈妈不行使优先抚育权的书面声明。  
(三)生爸爸妈妈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生爸爸妈妈的逝世证明或许人民法院出具的可以证明生爸爸妈妈两边均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  
2.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人实践承当监护职责的证明;  
3.其他有抚育责任的人(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成年兄姐)出具的经公证的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  
生爸爸妈妈均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提交生爸爸妈妈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医疗组织、司法鉴定组织或许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生爸爸妈妈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或许的证明。  
(四)涉外送养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被收养人相片;  
2.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被收养人体检陈述;  
3.被收养人生长陈述。  
体检陈述参照《关于社会福利组织涉外送养若干规则》(民发〔2003〕112号)处理。被收养人生长陈述应全面、精确地反映儿童的状况,包含儿童生爸爸妈妈扼要状况、儿童生长发育状况、生活习惯、性情喜好等。7岁以上儿童的生长陈述应侧重反映儿童心思发育、学习、与人往来、品德品德等方面的状况。  
三、依法处理收养挂号  
(一)我国公民收养两类儿童挂号。  
我国公民收养两类儿童挂号的处理,依照《我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及相关规则履行。  
(二)外国人收养两类儿童挂号。  
外国人收养两类儿童挂号的处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对送养人提交的涉外送养资料进行检查,以为契合法律规则的,填写《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涉外送养检查定见表》,并向我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报送,一起附两套上述涉外送养资料的复制件以及被收养人相片。  
我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为被收养人挑选到外国收养人后,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宣布《涉外送养通知》,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书面通知送养人,或许由受托付的社会福利组织代为转交送养人。  
送养人接到书面通知后,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和受托付的社会福利组织,应当活跃帮忙送养人做好交代作业,并教导送养人将收养人的状况照实通知7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帮忙送养人做好被收养人的心思教导。  
受托付的社会福利组织可在本身条件答应时,应当事人一方要求,指定人员伴随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处理收养挂号。  
外国人收养两类儿童的其他事宜参照《关于社会福利组织涉外送养若干规则》(民发〔2003〕112号)履行。  
综上所述,两类儿童的收养应满意以上三个大点的要求,依据具体状况准备好相应的证明资料而且依法处理收养挂号。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两类儿童的收养手续怎样处理”的相关内容,期望这些可以对您有所帮忙,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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