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时效中断及中断后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2 07:17浏览量:800
 裁定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裁定时效进行期间,因发作法定事由使现已通过的裁定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止事由消除后,从头开始核算裁定时效期间。
一、裁定时效中止的法令结果。发作裁定时效中止时,现已进行的裁定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头开始核算时效期间。《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七条规则,“从中止时起,裁定时效期间从头核算。”这儿的“中止时起”应理解为中止事由消除时起。如权力人恳求调停的,经调停达不成协议的,应自调停不成之日起从头核算;如达到调停协议,自义务人应当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等。
二、裁定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依据《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则,“前款规则的裁定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建议权力,或许象有关部门恳求权力救助,或许对方当事人赞同履行义务而中止。”因而,裁定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景象:
①向对方当事人建议权力。如劳作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薪酬或许经济补偿
②向有关部门恳求权力救助。如劳作者向劳作监察部门或许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恳求维护歇息权力;也可所以向劳作争议调停安排恳求调停。
③对方当事人赞同履行义务。如劳作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薪酬,用人单位容许付出。
这儿需求留意,确定时效是否中止,需求由恳求承认裁定时效中止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景象之一的依据。因而,需求当事人有依据认识,留意保存和搜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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