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
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含无国籍人)的婚姻,包含涉外成婚和涉外离婚。依据我国法令,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成婚适用
婚姻缔结地法令,离婚适用受理案子的法院所在地的法令。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成婚或离婚的,都有必要依照我国法令的规则处理。
为保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必定约束,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把握严重秘要的人员以及正在承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成婚。
【涉外成婚】
凡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外国侨胞),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自愿成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有必要一起到各地民政局涉外
婚姻登记处请求婚姻登记。请求时,有必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则。
【涉外离婚】
中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定,在国内怎么请求供认,应视作出判定的国家与我国是否缔结司法帮忙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帮忙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定,按协议的规则请求供认。对与我国没有缔结司法帮忙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定,我国籍当事人能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请求供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定程序的问题的规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供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定。
【涉外婚姻的承继问题】
在涉外承继中,依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我国公民承继遗产的法令适用和外国公民承继遗产的法令适用。
1、我国公民承继遗产的法令适用。
依据《承继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则,我国公民承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许承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承继人住所地法令,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令。据此,咱们知道我国公民承继遗产时:
(1)假如被承继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论不动产仍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令;
(2)假如被承继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我国的法令,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令;
(3)假如被承继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令,不动产适用我国的法令;
(4)假如被承继人(有必要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令。
2、外国公民承继遗产的法令适用。
依据《承继法》第36条第2款规则,外国公民承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许承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我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承继人住所地法令,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令。据此,咱们知道,外国人承继遗产:(1)假如遗产在我国境内,不论被承继人是不是我国人,只需他寓居地也在我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令;(2)假如遗产在我国境内,被承继人生前寓居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令,不动产适用我国法令;(3)假如我国公民作为被承继人时,其遗产在国外的,而该公民寓居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令,不动产适用外国法令;(4)作为被承继人的我国公民假如生前寓居在国外,遗产在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令。
别的,在处理涉外承继时,但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定有双方或多边公约、协议的,应依照该公约、协议的有关承继方面的规则处理,但我国声明保存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