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是什么,如何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7 22:31浏览量:2297

 公租房是能够在必定的条件下改动的,公租房改动承租人是指原公租房承租人合同到期或许不契合公租房承租规范了,从而改动公租房承租人。那么,公租房改动承租人需满意何种条件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或承租家庭因本身原因提出在请求家庭成员间改动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借住宅产权单位建立的租借处理服务站提出请求,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处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状况即可请求处理改动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
2、承租家庭因本身原因提出在请求家庭成员间改动承租人。
所需资料
1、改动书面请求,清晰改动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借合同、逝世证明(承租人逝世的家庭供给)、一起请求人赞同改动定见书
处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改动书面请求,清晰改动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借合同、逝世证明、一起请求人赞同改动定见书等资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请求户籍地点区县住宅保证处理部分审阅。
2、区县住宅保证处理部分安排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住宅保证处理部分对家庭请求状况进行复核,家庭仍契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借住宅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贰言的,区县住宅保证处理部分应在15日内将赞同改动定见反应给产权单位;公示有贰言的,区县住宅保证处理部分安排相关部分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应定见5日内,为家庭处理承租人改动手续,租借期限为原合同剩下期限。
1、原承租人逝世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一起寓居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宅。
公租房改动承租人预备资料
(一)请求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书印章;
(二)公有住宅租借合同;
(三)承租人逝世的,提交逝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刊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等一起签定的赞同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请求书。
专家指出,只要契合上述五大条件,才干进行公租房改动承租人。别的,请求公租房改动承租人需带着以上证明资料。若请求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许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求过户的,能够由其监护人署理请求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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