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力,实行民事职责的首要负责人。那么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法令问题有哪些呢?下面
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1、问:法定代表人是干什么的?
答: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令或许法人安排规章规则,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处理中心的位置,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施行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令结果由公司承当。
2、问: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答:不一样。法定代表人是个人,而法人则是安排,像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都是法人。法人代表也是个人,是法人独自授权行使某项详细职责的人。法定代表人是经过工商挂号的,行使职权不需求法人授权,而法人代表没有工商挂号,需求法人另行授权,超出授权规模或期限就不再是法人代表。
3、问:法定代表人需求跟公司签定劳作合同吗?
答: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作联系,不受劳作法调整,能够不签劳作合同。当然,假如法定代表人从公司收取薪酬,一起也存在劳作联系,签定劳作合同也是能够的。
4、问: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用吗?
答: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运营规模内,在职权规模内签署的合同即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用的。
5、问: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仅有公司盖章,合同有用吗?
答:有用。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选用合同书方法缔结合同的,自两边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时合同建立。”可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求一起具有,有其一即可。
6、问:法定代表人逾越职权私行缔结合同,对公司有用吗?
答:《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逾越权限缔结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逾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条规则:“当事人逾越运营规模缔结合同,人民法院不因而确定
合同无效。但违背国家束缚运营、特许运营以及法令、行政法规制止运营规则的在外。”据此,除非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逾越权限,不然合同有用。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历
7、问:哪些人能够当法定代表人?
答:依照《公司法》,能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履行董事或许司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详细是谁由公司规章规则。
8、问:当法定代表人有年纪与学历要求吗?
答:法定代表人有必要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便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力智力状况彻底正常。至于在学历、职称、作业年限等方面则没有要求。
9、问:外国人能够当内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答:能够。我国法令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挂号时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10、问:企业能够延聘职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答:普通职工不可,假如职工一起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履行董事或许司理能够担任法定代表人。
11、问: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答:法定代表人能够是股东,也能够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抉择。
12、问: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号处理规则》: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挂号机关不予核准挂号: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束缚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履行惩罚或许正在被履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许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略产业罪或许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被判处惩罚,履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许因违法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力,履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 担任因运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许董事、司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职责,自该企业破产
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职责,自该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令和国务院规则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景象的。
13、问:公务员能够兼任法定代表人吗?
答:不可。老《公司法》第58条规则:“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司理。”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尽管现已删去了该规则,可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则:“公务员有必要恪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许参加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许其他营利性安排中兼任职务;……”第42条:“公务员因作业需求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赞同,并不得收取兼职酬劳。”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4、问:一人能否一起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答: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违背《公司法》,需求留意的是,因为法定代表人一起也是公司的董事或司理,应当恪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档处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方未经股东会赞同,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一起法定代表人。
对法定代表人的处理及束缚
15、问:法定代表人的
名字是否要在公司规章中清晰记载?
答:规章应当记载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履行董事仍是司理担任,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记载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因而企业可根据本身状况挑选是否记载。
16、问:关于公司而言,怎样来束缚并避免法定代表人乱用权力?
答:在公司规章中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作出束缚是避免其乱用权力的最首要方法。公司应当充分利用规章的自治权清晰规则法定代表人权限规模。别的,能够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进行束缚。
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职责
17、问:什么状况下,法定代表人应当承当法令职责?
答: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则:“企业法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除法人承当职责外,对法定代表人能够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一)超出挂号机关核准挂号的运营规模从事非法运营的;(二)向挂号机关、税务机关隐秘真实状况、招摇撞骗的;(三)抽逃资金、藏匿产业躲避债款的;(四)闭幕、被撤消、被宣告破产后,私行处理产业的;(五)改变、停止时不及时请求处理挂号和布告,使好坏联系人遭受重大丢失的;(六)从事法令制止的其他活动,危害国家利益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18、问:我仅仅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要是公司出完事,需求我承当法令职责吗?
答:即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令所制止的行为,也要承当相应的职责。在刑事职责方面,假如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不对其处以惩罚。
19、问:法定代表人违背规章或法令,给公司或股东构成丢失,可否要求补偿?
答:能够。因为法定代表人一起也是公司的董事或司理,依照《公司法》150条:“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给公司构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第153条:“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危害股东利益的,股东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因而,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申述要求补偿。
法定代表人的改变
20、问:改变法定代表人是否需求征得原法定代表人赞同?原法定代表人不合作怎么办?
答:不需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号处理规则》有限职责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替换法定代表人需求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举行会议作出抉择,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许不实行职责,至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举行的,能够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许由出资最多或许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派遣的代表招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抉择。
21、问:公司哪一级机关有权抉择改变法定代表人?
答: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构成抉择抉择改变法定代表人。究竟是股东会仍是董事会有权,由公司规章抉择。
22、问:原法定代表人是否能够自行辞去法定代表人一职?
答:能够,原法定代表人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并赞同,然后再推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
23、问:法定代表人逝世后,其承继人能不能承继法定代表人的资历?
答:法定代表人身份不能承继,原法定代表人逝世后,公司应当依照程序推举发生新的法定代表人。
24、问:改变法定代表人是不是有必要到工商部分处理改变挂号?有时间要求吗?
答:是的。公司自作出改变法定代表人抉择之日起30日内处理改变挂号,应当请求处理而未处理的,由企业挂号机关责令期限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企业挂号,撤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5、问:到哪个部分处理改变挂号,需求提交什么手续?
答:企业法人请求处理法定代表人改变挂号,应当向原企业挂号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革职文件; (二) 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 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改变挂号请求书。
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6、问:外商投资企业改变法定代表人是否还需求原批阅机关的赞同?
答:一般不需求。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规模不触及银行、稳妥、证券等特别职业的,改变法定代表人能够直接向工商部分请求处理。企业在处理改变挂号手续后30日内还需向原批阅机关(商务部分)处理改变手续。
27、问: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规则与内资企业有什么不同吗?
答:有。外商投资企业安排规章中清晰规则企业法定代表人替换方法为股东派遣或股东之间洽谈发生的,无须提交董事会抉择。
有关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规则
28、问:我国有专门就法定代表人问题作出规则的法规吗?
答:有。这方面的专门法规首要是:
《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号处理规则》1999年6月12日国务院赞同修订, 1999年6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令第90号发布;
《国家工商行政处理局对改变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2000年7月5日发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改变挂号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外企字[2003]第75 号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2003年6月6日发布。
29、问:我国还有哪些法规的内容也触及到法定代表人的权力、职责?
答:以下法规的部分内容也与法定代表人有关,首要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挂号处理条例》(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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