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0 17:42浏览量:390
打乱公共交通工具次序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怎么确定一个行为是否归于打乱公共交通工具次序的行为呢?以下是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请我们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打乱公共交通工具次序是什么意思
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罪,是指聚众打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博览会、运动场或许其他公共场所次序,聚众阻塞交通或许损坏交通次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作业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要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的首要分子,即打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本钱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违法。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共场所次序或许交通次序。“公共场所次序”,是指确保大众安全顺畅地收支、运用公共场所所规矩的公共行为规矩。“公共场所”,是指具有公共性的特色,对外开放,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意收支、逗留、运用的场所,首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博览会、运动场等;本罪中的 “其他公共场所”,首要是指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澡堂、乡村集市等。“交通次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上安全顺畅通行的规矩。
片面要件
本罪片面方面是成心。并且行为人一般经过聚众打乱的办法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处理有关问题,以完成个人目的。行为人的要求是否合理,一般不影响本罪的建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参阅。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详细而言,是指在公共场所和交通线上,聚众哄闹、静坐示威、阻塞交通、阻拦火车、轿车、电车、轮船;聚众封闭交通要道、车站、码头;侵占交通指挥设备;进犯、殴伤国家治安管理人员,阻止交通民警指挥交通等。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的行为,并且是有必要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作业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到达了情节严重。假如聚众哄闹,打乱公共场所或交通次序,经治安管理人员劝止后,立刻散去,并无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作业人员履行职务,就不构成违法。因而,本罪与非罪的边界,便是要看行为人是否抵抗治安人员履行职务到达情节严重的行为。详细表现为以下两种行为:
(1)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许聚众阻塞交通、损坏交通次序。公共场所次序“聚众打乱”,是指纠合多人以各种办法对公共场所次序进行搅扰和捣乱,首要是成心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捣乱;“聚众阻塞交通、损坏交通次序”,是指纠合多人阻塞交通使行使车辆、行人不能经过,或许成心违背交通规矩,损坏正常的交通次序,影响顺畅通行和通行安全的行为。
(2)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即抵抗、阻止治安民警、交通民警和其他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务的作业人员依法去保护公共场所次序或许交通次序的行为。上述两种行为都是构本钱罪的要件,缺一不可。
依据法律规矩,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的行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人数多或许时间长的;形成人员伤亡或许公私资产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许行为手段恶劣的,等等。
确定规范:
罪与非罪
区别罪与非罪的边界,要注意:构本钱罪,要求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重三个条件一起具有,且行为人有必要是首要分子。短少其间的一项,情节较轻,或许归于一般参与者,则归于一般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不构本钱罪。如某地乡民因该村对京福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分配和犁地调整的计划未能施行发作不满情绪,妄图以扩展事态的办法使问题以处理。2001年3月7日,该村乡民张氏兄弟成心鼓动指挥乡民拦堵大桥、国道,致使几百名乡民集合到涌溪大桥、国道205线上设置障碍阻塞交通,形成涌溪大桥、国道205线交通中止达两个多小时,被堵车辆1100余辆及发作进犯维持次序的公安民警,致多名民警受伤的成果,严重损坏了正常的交通次序。本案中张氏兄弟作为事情的首要分子,纠合乡民打乱交通次序,抵抗、阻止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严重,已构成聚众打乱交通次序罪,后被法院别离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的边界。两者的相同点是:从客观方面看,两者的乱行为都是聚众进行的;片面上,都是出于成心,并且都以某种托言,目的经过聚众打乱活动来对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以完成自己的某种要求,情节要求上,都要求“情节严重”才干构成违法。两者的首要区别是:
一是违法行为发作的场所不同。本罪发作在车站、码头、公园、运动场、博览会、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或许交通要道等人员集结和通行的当地;而打乱社会次序罪发作的场所一般在机关、单位、集体的门前、院内。
二是侵略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略的直接客体是公共场所秩或许交通次序;而打乱社会次序罪侵略的直接客体是机关、单位集体的出产、作业、经营和教育、科研的次序。
三是对违法主体的详细要求不同。本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而打乱社会次序罪的主体则即有首要分子,又有其他活跃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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