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本表也称主表,是在交税人管帐赢利总额的根底上,加减交税调整额后核算出“交税调整后所得”(应交税所得额),并据此核算年度应交税额。因而,本表包含赢利总额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应交税额核算和附列材料四个部分。
榜首部分“赢利总额核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管帐制度口径核算填写。
施行企业管帐准则的交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施行其他国家统一管帐制度的交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赢利表项目进行剖析填写。这部分要求交税企业先按照管帐核算成果填写相关收入、本钱费用及赢利状况,表现了间接法规划表格的思路。假如企业没有严厉按照管帐制度核算,则要先按照相应管帐制度的要求,调整为正确的核算成果后再填写。
第二部分“应交税所得额核算”中的项目,首要为交税调整项目和
补偿亏本状况。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法与管帐的差异,要在管帐赢利总额根底上经过“交税调整添加额”和“交税调整削减额”栏次反映。其间需求阐明的是,所得税法优惠方针中对所得额的优惠要作为交税调减项目直接从赢利中调减,且单独在主表中反映。也便是说,调减这些优惠项目后能够呈现负数成果,能够用今后年度的赢利来补偿这部分亏本。但第21行的创业出资企业出资额的70%“抵扣应交税所得额”优惠只能在一切调减项目调减后有正数余额时才予以抵扣,且不能呈现负数成果。
此外,新申报表要求境内有亏本(包含有曾经本年度亏本)而境内没有所得可供补偿的状况下,境外所得应补偿境内亏本。因而,在交税调整中现现已过第15行“减:交税调整削减额”调减的境外所得,要经过第22行“加:境外应税所得补偿境内亏本”栏次重新加入应交税所得额。
第三部分“应交税额核算”中的项目,首要是在核算年度应交税款根底上,减除税收优惠方针中的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和现已预缴的税款(包含分支机构按规则预缴的税款和子公司在所在地按规则预缴的税款),得出“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一起,考虑有些企业有境外所得,按照居民企业悉数所得在境内交税的规则,境外所得需求在境内交纳所得税,但境外交纳的所得税答应按规则抵免,抵免限额不得超越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则核算的应交税款。此项内容在第31行“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和第32行“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调整反映。
2.《收入明细表》和《本钱费用明细表》这两个表首要反映企业的收入和本钱费用明细状况,主表中的收入和本钱费用数字直接取自该表。
两表联系严密,《本钱费用明细表》的各行数字直接与《收入明细表》中的各行数字对应,只要“期间费用”中的出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没有与《收入明细表》对应项目。此表分为三种类型的企业明细表,别离为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文的《收入明细表》和《本钱费用明细表》是针对一般企业的填写表。
《收入明细表》分为两大部分:出售(经营)收入算计和经营外收入。填写此表时,需求留意以下关键:
(1)出售(经营)收入算计是核算事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事务宣传费的基数,经营外收入中的9项收入项目不能计入出售(经营)收入中。
出售(经营)收入算计包含主经营务收入、其他事务收入和视同出售收入三部分,它不是直接填入主表“经营收入”的数字,主经营务收入和其他事务收入两部分的算计才是填入主表“经营收入”的数字。
(2)视同出售收入是指管帐上没有核算计入收入,而税收上要求视为完成出售的收入。
视同出售也是并入出售(经营)收入核算三项费用的基数。有些财物处置收入在管帐上作为经营外收入核算,但税收上仍是视同出售不作为经营外收入处理。假如企业因履行管帐准则对有些财物现已作为收入处理,则税收上也不再视同出售处理。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则,企业发作非钱银性财物交流,以及将货品、产业、劳务用于捐献、偿债、资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或许赢利分配等用处的,应当视同出售货品、转让产业或许供给劳务,但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的在外。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则,企业将财物移交别人的景象,因财物一切权属已发作改动而不归于内部处置财物,应按规则视同出售承认收入。
(3)视同出售中的“非钱银性生意视同出售收入”与经营外收入中的“非钱银性财物生意收益”不是同一内容,不能重复填写。
“非钱银性生意视同出售收入”填写交税人发作非钱银性生意行为,管帐核算未承认或未悉数承认损益,按照税收规则应视同出售承认应税收入:“非钱银性财物生意收益”填写交税人发作的非钱银性生意按照国家统一管帐制度承以为损益的金额。履行企业管帐准则的交税人,发作具有商业本质且换出财物为固定财物、无形财物的非钱银性生意,填写其换出财物公允价值和换出财物账面价值的差额;履行企业管帐制度和小企业管帐制度的交税人,填写与收到补价相对应的收益额。能够这样了解,假如管帐上现已核算或部分核算(补价部分)生意收入的,反映在经营外收入中;管帐上没有在经营外收入中核算的,税收上要作为视同出售中“非钱银性生意视同出售收入”调整反映。
(4)经营外收入中的“债款重组收益”和“捐献收入”由已将这部分收入计入经营外收入的企业填写。假如没有将这部分收入计入经营外收入,则在《交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填列,不需求在此填列。
与收入明细相对应的是本钱费用明细,因而,《本钱费用明细表》中的项目也包含两大部分:出售(收入)本钱算计和经营外开销,不同的是添加了“期间费用”部分。出售(收入)本钱算计也分为三部分:主经营务本钱、其他事务本钱和视同出售本钱。企业在填写收入明细的一起,将相应的本钱费用明细填入《本钱费用明细表》即可。
3.《交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此表为一切交税申报表中的中心表,管帐与税法的差异悉数在此表中反映。
本表交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财物类调整项目”、“预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核算的估计赢利”、“特别交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写。数据栏别离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交税人按照国家统一管帐制度规则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交税人按照税收规则核算的项目金额。账载金额与税收金额的差异便是调整数。此表调整项目较多,
共有55行内容需求填列,且每一项内容根本都触及一项税收方针规则。因而,要求交税人有必要了解税收方针和规则,在填列时需求留意以下关键:
(1)管帐上没有做收入核算的财物或劳务,而税收上要求视同出售的需求调整。视同出售收入与视同出售本钱别离作为收入类调整项目中的调增和扣除类调整项目中的调减项目,别离在“视同出售收入”和“视同出售本钱”中调整反映。
(2)管帐与税收对收入的承认方面存在时间性差异的,填列在“未按权责发作制准则承认的收入”中,首要是分期收款收入承认、持续时间超越12个月劳务收入承认、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产品分红等收入承认方面的差异。
(3)股权出资收入承认方面的差异填列在“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时间股权出资对初始出资本钱调整承认收益”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时间股权出资持有期间的出资损益”中,首要反映管帐上选用权益法核算长时间股权出资初始出资本钱收益、持有收益与税收上按实践本钱法承认出资收益的差异。
(4)境外收入、出资所得和境外本钱、出资丢失不并入应交税所得额。因而,需求调减境外收入和出资所得,调增境外本钱和出资丢失,在“境外应税所得”中反映。
(5)关于企业重组中存在的差异,调整表专门列示了“特别重组”和“一般重组”反映,首要填写企业兼并、分立、全体财物转让和全体财物置换等应税(免税)改组活动税收与管帐的差异。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和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对此有清晰规则,新税法没有清晰这方面的方针。
(6)税收优惠方针中削减赢利或应交税所得额项目的,作为调减项目在收入类调整项目中调减,首要有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和抵扣应交税所得额几项。而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则在扣除类调整项目中作为调减项目反映。
(7)不交税收入首要是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获得的财务拨款。一般企业按照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则履行:对企业获得的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专项用处并经国务院同意的财务性资金,准予作为不交税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企业的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所构成的费用,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交税收入用于开销所构成的财物,其核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税[2008]1号文件规则,对证券出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获得的收入,包含生意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盈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出资者从证券出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出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生意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8)合理的薪酬薪水按照税法规则答应悉数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对合理的薪酬薪水以及员工福利费规模进行了清晰。但有些施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因为本来薪酬留有节余,结余部分现已按原规则调增应交税所得额,因而,本年发放曾经年度的节余薪酬能够作为交税调整削减项目反映在“薪酬薪水开销”中。
(9)员工福利费由按份额核算扣除改为在规则份额规模内据实扣除,且有余额的要求先用余额。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规则,2008年及今后年度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应先冲减曾经年度累计计提但没有实践使用的员工福利费余额,缺乏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则扣除。企业曾经年度累计计提但没有实践使用的员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归于员工权益,假如改动用处的,应调增应交税所得额。
(10)超越税法规则份额的员工教育经费能够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二条规则,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外,企业发作的员工教育经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越部分,准予在今后交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08]1号文件规则,软件出产企业的员工训练费用,可按实践发作额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11)事务招待费按6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三条规则,企业发作的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事务招待费开销,按照发作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越当年出售(经营)收入的5‰。
(12)管帐核算中关于融资租借及分期收款出售的处理与税收规则存在差异。管帐上按照租借或购入财物的公允价值与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付出额与入账价值的差异作为未承认的融资费用处理;而税收上不承认融资费用,但答应将融资费用计入财物的计税根底。租借或购销两边管帐核算中的融资费用与税收的差异,应在“与未完成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承认的财务费用”中反映。
(13)财物类调整项目首要是因为财物的管帐根底与税收计税根底存在差异、折旧摊销年限存在差异,因而形成进入本钱费用的折旧、摊销费用管帐核算与税法规则不一致,然后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申报。
(14)新税法不答应对财物计提坏账预备和减值预备,而管帐上能够计提,这部分差异首要在“预备金调整项目”反映。
(15)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竣工前的收入计入预售账款,不计入出售收入,而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要求将预售收入按必定份额估计赢利计入当期应交税所得额中,因而,当年度估计赢利计入当期应交税所得额时,要调增应交税所得额;开发制品竣工后预售收入转为出售收入时,本来的估计赢利要调减应交税所得额。此项调整在“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核算的估计赢利”中反映。需求留意的是,估计赢利部分交纳的税收不是预缴税款,而是当期实践应交税额。
(16)管帐核算与税法的差异调整归于一般交税调整,而相关企业之间的调整归于特别交税调整。按照《特别交税调整施行办法(试行)》规则调整应交税所得额的,在“特别交税调整应税所得”中调整反映。
4.《企业所得税补偿亏本明细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则,企业交税年度发作的亏本,准予向今后年度结转,用今后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越5年。
此表填写本交税年度及前5年度发作的税前没有补偿的亏本额。填列此表时,留意以下关键:
(1)年度填写次序和年份不能发作过错。
“本年度”为汇算清缴年度,如对2008年进行汇算清缴,则“本年度”填2008年,承认本年度年份后,第五年至榜首年则依次为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2003年。相同,反映“曾经年度补偿亏本额”栏目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和前一年度则别离为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表明2003年(即前第五年度)今后年度完成的赢利补偿亏本的状况。
(2)税法规则,企业施行免税兼并、分立的,兼并、分立企业完成的赢利能够按规则补偿被兼并分立企业转入的亏本额。
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则,被兼并企业兼并曾经的悉数企业所得税交税事项由兼并企业承当,曾经年度的亏本,假如未超越法定补偿期限,可由兼并企业持续按规则用今后年度完成的与被兼并企业财物相关的所得补偿。
详细按下列公式核算:某一交税年度可补偿被兼并企业亏本的所得额=兼并企业某一交税年度未补偿亏本前的所得额×(被兼并企业净财物公允价值/兼并后兼并企业悉数净财物公允价值)。
该文件一起规则,被分立企业已别离财物相对应的交税事项由承受财物的分立企业继承。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越法定补偿期限的亏本额可按别离财物占悉数财物的份额进行分配,由承受别离财物的分立企业持续补偿。
因而,填写“兼并分立企业转入可补偿亏本额”按照税收规则企业兼并、分立答应税前扣除的亏本额,以及按税收规则汇总交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曾经按独立交税人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没有补偿完的亏本额。新税法对企业改组触及的所得税处理方针没有发文,需求等候新方针的清晰。
(3)企业亏本额超越5年仍未补偿完的,不得结转今后年度补偿;补偿期没有超越5年的,能够结转今后年度持续补偿。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交税人在交税年度终了后规则时期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则,自行核算全年应交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依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承认该年度应补或许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供给税务机关要求供给的有关材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2、什么时候开端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则: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