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住宅制度改革以来,产品房价格不断攀升,顾客担负越来越重,而产品房出售过程中的价格诈骗又是落井下石。产品房价格诈骗行为归于一般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仍然是违法行 为、危害成果、因果关系和片面差错,但也有其本身的特色.作为一种违法行为。那么产品房构成价格诈骗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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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诈骗的确定首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一般以为诈骗的构成需具有以下要件:
1、必须有诈骗的成心。
2、秘须有施行诈骗的行为。
3、受诈骗人因诈骗而堕入过错,并依据过错认识而为意思表明。
依据以上的剖析,结合产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胶葛类型,买受人常常会遭到
开发商以下的诈骗行为:
1、出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子假充合格乃至优质房子出售;
2、出售现房时,成心隐秘房子实在面积,以牟取暴力;
3、一般的合格房子假充优质工程然后骗得优质工程加价的;
4、出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商场进行揭露销量的房子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出售的;
6、成心隐秘开发商实在身份,或假充其他开发商名义出售的;
7、采纳招聘别人等方法进行欺骗性出售诱导的;
8、使用播送、电视、报纸、杂志等群众媒体对产品房做不行完成的虚伪宣扬的;
9、在产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奉告买受人又将该产品房典当给第三人;
10、在产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11、成心隐秘没有获得产品房预售答应证明的现实或许供给虚伪产品房预售计答应证明的;
12、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
13、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
拆迁补偿安顿房子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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