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侵权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9 16:56浏览量:1926
日前,我国国际贸易裁决委员会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日签定的《商标答应协议》进行裁决,宣告该协议无效,驳回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裁决请求。这是自2012年广药集团回收“王老吉”商标的出产和经营权后,加多宝在与王老吉品牌胶葛系列案子中第七次败诉,加多宝违法行为为何会屡禁不止?
2012 年5月,我国国际贸易裁决委员会裁决鸿道集团因其实践操控人陈鸿道受贿而于2002年、2003年签定的两份商标租借补充协议无效,广药集团回收“王老吉”商标的出产经营权。但是,在裁决下达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加多宝又拿出了一份《商标答应协议》的复印件。该协议约好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商标以独占答应的方法给鸿道集团运用,答应期限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假如此份协议收效,则意味着加多宝可以运用“王老吉”商标的截止日期将为2013年1月19日。
针对此份协议,王老吉方代理律师指出,加多宝所供给的合同是双方为实行上述补充协议所制造的存案文件,并不是一个独立合同。因补充协议已被裁决无效,因而存案文件应予以吊销,请求人无权依据本案协议提起裁决。此外,此份协议也有许多手写修正的痕迹,底子不适合作为案子的首要依据。
加多宝明知道案子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却还要为之,究其原因仍是对王老吉品牌财物的觊觎。除了在商标上的胶葛外,加多宝至今已有六个广告语案子被判虚伪宣扬,构成不正当竞争,且这些广告语都是我们熟知的,如“全国抢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我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加多宝凉茶接连7年荣获‘我国饮料榜首罐’”等。这些广告直接或许直接运用了“王老吉”商标的商誉,混杂了顾客对王老吉品牌的认知。而与王老吉屡次的法令胶葛,也无形中宣扬了加多宝,加之,现行法令及判定没有让违法的“加多宝”方面支付应有的违法本钱,加多宝屡败屡犯也就不难理解。
众所周知,在市场竞争中,产品出产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设计都极易仿照,只要品牌在顾客心目中所留下的耐久印象是难以仿制的,于公司而言,品牌代表了一份无价之宝的合法财物。王老吉作为我国凉茶职业领导者,1828年就开端售卖,至今已有186年前史,荣获了“全球前史最悠长的凉茶品牌”吉尼斯世界纪录。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依法治国”;12月4日,习近平主席提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国家法治的脚步日渐加快。信任跟着依法治企步入正轨,王老吉保护本身品牌荣誉的举动也将愈加顺利。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