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律咨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04:20浏览量:266

导语:小区业主与物业,既是彼此扶持,也存在着许多对立。在物业办理过程中,许多业主会有较多的疑问与不解。今日,听讼网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业主的物业法律咨询,以及律师的回答,期望对咱们能有参阅效果。
布景:我是上海某小区业主,该小区于2010年12月28日交房,预收了半年的物业费用,但在2011一年中,物业不作为,没有任何的办理,年中也曾贴出一张布告催收下半年物业费,但很少人知道。2011年12月下旬,小区开发商跟换了新的物业公司,现在办理还行。
问题:小区业主共同商定,因前期物业没有可以供给物业服务2011年下半年物业费拒交。而现在小区谋划建立业委会,但业委会要求成员不得拖欠物业费,我的问题是:1.假如开发商也赞同了下半年物业费不必交,对建立业委会有影响吗?2.假如开发商不赞同,补交的话对建立业委会有没有影响呢?
律师回答:物业办理费是交给物业办理公司的,不是交给开发商或许是业委会,相同,开发商和业委会也无权说不交或许是有必要交,要看物业办理公司的情绪以及你们业主与物业办理公司的洽谈成果。业委会的建立是业主自己决议的,不受其他人决议。综上,你所提的两个问题实际上没有法律上的办理联系,你小区想建立业委会,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建立;你们不想交物业办理费,需求与前期供给物业服务的公司进行交流。
问:由于咱们附件的一个小区便是由于不满前期物业的不作为,没交物业费,听说业委会成员不能有拖欠物业费的。咱们的现状是老物业走了,新物业来了,重新物业接手之日,咱们的物业费是交的,关键是前面半年的物业费不交会不会对业委会建立有影响?
答:从法律上来说,是不会的。您需求弄清楚你邻近的小区未能顺畅建立业委会的实在原因。若有更多法律咨询心得,或许需求企业法律顾问咨询电话,请重视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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