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也可认定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8 08:45浏览量:2963

本年63岁的老武从乡村来到济南,经人介绍到一家公司看大门。一天黄昏,公司来了两个浑身酒气的男人,要找公司老板,老武通知他们现已下班,老板不在。两人不听,持续往作业楼里走,劝止中老武被其间一男人挥手打中右眼,两男人随即溜之大吉。虽经医院抢救,但最终因伤势严峻,导致老武右眼失明。老武找到公司老板,要求按工伤处理,被老板回绝。老板说,他年纪已超越法定退休年纪,也没有与他签定劳作合同,天然不是公司的员工,只要员工才干按工伤处理。
其实,不论《劳作法》,仍是《劳作合同法》,都没有将超越退休年纪人员扫除在劳作法调整规模之外,法令没有规则劳作联系中劳作者一方的年纪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纪。关于超越退休年纪的,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收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联系应定性为劳务联系。像老武这样,超越退休年纪的,未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收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联系应定性为劳作联系。在遭到事端损伤或患职业病时,确定劳作联系的,应当依法确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越法定退休年纪的进城务工农人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规则,用人单位聘任的超越法定退休年纪的务工农人,在作业时间内、因作业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进行工伤确定。
在公司老板回绝按工伤处理的情况下,老武能够到当地劳作保证部分自行申报工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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