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土地一起典当的规则,仅仅为了处理土地
使用权和房子一切权分归于不同的权力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典当权的效能。在因完成典当权而拍卖典当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子一切权时,房子一切权和土地使用权能够一同拍卖,可是,典当权的效能不能及于未约好的部分,典当权人对未约好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房地产典当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典当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子管理部门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手续,房地产典当合同自典当挂号之日起收效。
处理挂号时,典当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典当合同;
(2)典当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典当挂号请求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子一切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共有的房子还须提交《房子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赞同典当的证明;
(5)以预售的
商品房作典当的,须提交收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能够证明典当人有权设定典当权的文件与证明资料;
(7)能够证明典当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如有用的房地产评价陈述;
(8)挂号机关以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挂号机关应对典当请求进行审阅,权属清楚、证明资料完全的,应在挂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书面答复,并予以挂号发证:
(l)以依法获得房子一切权的房地产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在原《房子一切权证》上作他项权力记载,交由典当人收执,一起向典当人颁布《房子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在典当合同上作记载,典当的房地产在典当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典当人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从头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