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结婚年龄结婚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4 16:36浏览量:1321

  婚姻法第5条规则:“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舞”。
  法令规则的成婚年纪,是成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动的。虚报成婚年纪主要是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纪,以到达成婚的意图。也有超越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纪的景象。例如,黄某丧偶,已58岁,再婚时填表只写50岁。由于这种报假年纪的行为,并不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的规则相冲突,发现后指出其过错,予以批判教育,不用追查什么职责。而那种多报年纪以到达成婚意图的行为,是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则相冲突的,是法令制止的招摇撞骗行为,是骗得成婚证的行为。
  《婚姻登记办理条例》第8条规则,请求成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照实向婚姻登记办理机关供给本条例规则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秘真实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背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招摇撞骗,骗得《成婚证》的,应宣告该项婚姻无效,回收已骗得的《成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阐明,有意虚报成婚年纪,用违法手法到达成婚意图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查当事人的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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