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交通肇事罪,能够依据下列不同景象在相应的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1)逝世一人,重伤三人,或许形成公私产业直接丢失四十万元并无力
补偿,负首要或悉数职责的;逝世三人,负事端平等职责;重伤一人,负首要或悉数职责的,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条第二项第(一)至(六)项规则的景象之一的,能够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的:逝世二人或重伤五人,负事端首要或悉数职责;逝世六人,负事端平等职责;或许形成公私产业丢失八十万元并无力补偿,负事端首要或悉数职责的,能够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起伏内确认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逝世的,能够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认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能够依据致人重伤、逝世的人数或许产业丢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添加惩罚量,确认基准刑。
(1)每添加逝世一人,能够添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因逃逸致人逝世的,每添加逝世一人,能够添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添加重伤一人,能够添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添加轻伤一人,能够添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添加产业丢失五万元的,能够添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能够添加惩罚量的景象。
3、有下列景象之一,该景象未被作为科罪条件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一起具有两种以上景象的,添加基准刑的份额累计不得超越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或许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
(5)严峻超载驾驭的;
(6)交通肇事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能够从重处分的景象。
4、交通肇过后及时报案,或在现场活跃抢救被害人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但依法认定为自首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