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7 17:07浏览量:1443
鉴定准则
1、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医治作用为根据。关于以原发性损害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根据的,鉴守时应以损害其时伤情为主,结合损害的结果或许结局为辅,归纳鉴定。
2、仔细剖析残疾与事端、损害之间的联系。
3、脚踏实地地鉴定。遵从脚踏实地的准则,坚持以致伤要素对人体直接形成的原发性损害及由损害引起的并发症或许后遗症为根据,全面剖析,归纳鉴定。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