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申请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3 17:00浏览量:1778
导读:《商标法》第14条规则:“确定著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要素:
(一)相关大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运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舆规模;
(四)该商标作为著名商标受维护的记载;
(五)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要素。
商标恳求人专题
依据现行法令、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说,企业取得著名商标称谓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一、是直接恳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确定著名商标。
企业能够向当地工商局提出恳求,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著名的依据资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引荐上报,由商标局确定。
二、是在商标贰言程序中同时向商标局恳求确定著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则:“就相同或许相似产品恳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简单导致混杂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就不相同或许不相相似产品恳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现已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大众,致使该著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或许遭到危害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企业假如以为别人经商标局开始审定并布告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13条规则的,能够依据《商标法》及其施行法令的规则,向商标局提出贰言,在恳求不予注册别人商标的一起,提交证明自己商标著名的有关资料,由商标局予以确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同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恳求确定著名商标。
假如企业以为别人现已注册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13条规则的,能够依据《商标法》及其施行法令的规则,向商标评定委员会提交证明自己商标著名的有关资料,在恳求裁决吊销该注册不妥商标的一起,由商标评定委员会确定自己的商标为著名商标。
四、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恳求确定著名商标。
企业假如以为别人运用的商标侵略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能够向案子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制止运用的书面恳求,并提交证明本身商标著名的有关资料。商标局则应当在收到有关案子资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确定。未被确定为著名商标的,自确定成果作出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的现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确定恳求。
五、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恳求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著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2?32号)第22条规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子中,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能够对触及的注册商标是否著名依法作出确定。确定著名商标,应当按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则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力假如被别人侵略,能够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自己商标著名的有关依据资料,同时恳求法院确定自己的商标为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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