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2 01:58浏览量:2604

流程:
1、签订合同交给定金;
2、去银行请求购房借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请求人说话,审阅借款请求人的相关材料(包含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评价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价,确认评价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价师出具《评价陈述》,连同请求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同送交银行进行审阅;
6、银行确认请求人具有借款条件之后,发放借款许诺书(银行依照评价价格确认借款金额,所发放的借款额度一般是评价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借款许诺书之后告诉买卖双方处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一起到房地局处理过户,递送相关材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处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付出首付款,也能够依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付出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借款请求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住;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借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借款请求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处理典当挂号之后将盖有典当挂号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因为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则会有所差异,所以主张仍是具体咨询借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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