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0 02:22浏览量:2220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医师队伍建设的定见》,提出将参照村官规范给予村庄医师养老待遇。
《定见》指出,年满60周岁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应退出村庄医师岗位。各地要活跃引导契合条件的村庄医师参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契合相应待遇享用条件的村庄医师按月发放养老金。
《定见》要求,从2012年1月起,对比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准则,处理村庄医师养老保证问题。村庄医师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规范享用政府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间,省级财政负担50%,市、县财政负担50%。鼓舞市、县政府采纳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处理晚年村庄医师的养老保证和日子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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