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新房入住时,需求装饰许多东西。有的小区物业要求业主交装饰办理费。那么,物业要收装饰办理费合法吗,有什么法令依据呢?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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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办理费是因为业主装饰装饰工程添加物业办理服务工作量,设置的暂时性收费项目,详细收费规范国家没有清晰规则,由装饰人和
物业服务企业两边约好,该费用能够向业主收取,也能够向装饰公司收取。《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办法》中第十六条是这样写的:
第十六条 装饰人,或许装饰人和装饰装饰企业,应当与物业办理单位签定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服务协议。
住所室内装饰装饰办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饰工程的施行内容;
(二)装饰装饰工程的施行期限;
(三)答应施工的时刻;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所外立面设备及防盗窗的装置要求;
(六)制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办理服务费用;
(八)
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求约好的事项。
虽没有清晰指出,可是提到了协议中应当包括办理服务费用。
装饰办理费部分地区收取,部分地区不收,现在暂时没有法令依据明令制止收取或许不收取,所以能够参照当地的法令进行细心查询,现在姑苏现已出具物业办理法令清晰指出制止收据装饰押金及装饰办理费,可是其他地区还未有法令条文方面清晰。但鉴于装饰时简单损坏公共环境和设备的客观现实,他也比较倾向于收取装饰押金的做法。
现在法令对此并没有专项的规则,但能够清晰的是,小区的住户具有装饰房子的权力,而小区内的公共设备是归于一切业主的,因而装饰办理费即便要交,是交给
业主委员会仍是物业办理会,这个收取的权力主体值得商讨。其次,收取不予交还的装饰办理费显然是没有法令支撑和道理的,因为没有相关法令的细化束缚,即便是收取装饰押金的做法,在呈现
补偿问题时,其危害程度判定主体,补偿费用都没有详细规则,因而也简单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