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生意合同公证归于触及
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业务,依据 (公证程序规矩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子所在地的公证处统辖。
(一)应提交的证件、资料
申办房子生意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托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托付书;
2.卖方要供给房子
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
共有的房子,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赞同出卖的书面定见;
4.草拟的房子生意合同文本;当事人能够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子管理部门赞同买房的赞同文件;
6.公证机
关以为需求供给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房子蓝图,房子管理部门对房子的评价陈述等。
(二)要点检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处理房子生意合同公证应当要点检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历和民事行为才能;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则,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子,买方有必要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裔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赞同;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子的所有权,产权有无胶葛;共有房子是否征得共有人赞同,共有人是否抛弃了优选购买权;
3.生意双方的意思表明是否实在;
4.房子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生意价格是否公正、合理、合法;
5.房子是否已设定典当或其他担保物权,典当权人或担保人是否赞同出售并抛弃了优先权;
6.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实在、合法,文字是否精确;
7.有关赞同手续是否完备,证明资料是否彻底;
8.买方是否具有购买才能;分期付款的,要检查买方资金是否执行,有无保证,如有疑问则应要求买方供给必要的担保;
9.房子是否正在租借,承租人是否建议优先权等。
(三)出证
经检查,公证处以为当事人具有彻底的民事行为才能,意思表明实在,合同内容和形式实在、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