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 醉酒驾车的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3 14:30浏览量:2300

酒后、醉酒驾车的处分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则: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则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行为,被处分两次以上的,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五年内不得驾驭营运机动车。
二、依据《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则: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记6分;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记12分。
注: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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