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要求双倍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30 01:15浏览量:871

案情摘要:
某齿科技能有限公司系外资公司,延聘李某担任总经理。2008年2月李经理经过熟人介绍朱某帮其开车,由所以熟人介绍,李经理以为,反正是帮他自己开车,也是自己私家延聘,朱某的薪酬也是自己发放,所以李经理就没有与朱某签定聘任协议。朱某的首要作业便是帮李某开车,有时候去帮李经理送送东西,但好景不长,因为朱某粗枝大叶,常常出一些小的过失,不是忘掉李经理告知的送东西的使命,便是无法准时回来。2008年4月29日下班前,李经理告知朱某明日一早将相同样品送到客户那儿,因为朱某第二天忘掉了,但李经理上班来看到样品还在公司时,就骂了朱某,所以朱某就和李某吵起来了,一气之下,李经理叫朱某不要做了。朱某回家后越想就越来气,才犯这么一点问题,就被辞退。因为新的劳作合同法出台后报纸、电台的宣扬许多,朱某的看到不签劳作合同有双倍薪酬的相关报导后,也去劳作局咨询,以为公司的做法有问题,既没有签定劳作合同,也没有为其交纳稳妥,所以朱某到劳作裁定,告某齿科技能有限公司,要求2月至4月的双倍薪酬,补缴稳妥、违法免除劳作联系要求双倍补偿
公司的辩论定见:一、朱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1、朱某和公司之间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朱某进行考勤,也没有为朱某发放过薪酬。2、朱某只与公司的总经理李某发作私家聘任联系,而且每月薪酬均为公司总经理以现金付出给朱某,与公司没有联系。二、朱某已停止了其与公司总经理的私家雇佣联系。1、朱某受雇于公司总经理,并为其开车。因为朱某在作业中,完成使命的状况屡次没有可以到达雇主的要求,常常受雇主的批判,由此发作胶葛。2、朱某的2008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薪酬是雇主自己经过银行存款的方法,存入朱某的银行帐户的。所以公司与朱某没有劳作联系。
朱某以为:为李经理开车是是现实,但除了开车还有为公司送东西等等,李经理的行为便是代表公司的行为,至于薪酬,也是李经理发的,所以是与公司树立的劳作联系,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则,没有签定劳作合同的应该付出双倍薪酬,此外,公司与其停止劳作联系,也是违法,既没有提早30人告诉,也没有理由,所以要求付出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补偿金。
最终,因为调停不成,裁定判决确定,朱某虽是李某延聘的,但李某是公司的总经理,帮李经理开车便是为公司服务,其次送货等等也是公司的事务一部分,也发放了朱某的薪酬,所以与公司树立了劳作联系,因为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停止劳作联系也没有提早30日告诉,归于违法,所以要求双倍薪酬、违法免除的补偿补缴社会稳妥都被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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