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3 11:58浏览量:2824
什么是人身危害伤残判定呢?为什么会呈现人身危害伤残判定呢?人身危害伤残判定程序有哪些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些常识吧,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进行交通事端人身伤残判定的程序
1、被判定人应带着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判定请求书;
2、带着住院的病例,确诊证明,查看成果以及受伤初期和医治完结后的CT、X片及确诊陈述;
3、从医治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查看记载;
4、对被抚养人的劳作能力进行判守时,还应带着被判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民政部门的证明;
5、判守时应以事端直接所造成的的损害或确认的并发症医治完结为准,对医治没有完结,因调停需求供给补偿根据的,在请求书中阐明;
6、被判定者需求亲身承受查看并交纳规则的判定费用方可判定。
二、伤残判定程序
(1)伤残判定请求人:用人单位、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请求人请求伤残判定。
(2)请求的提出:应当在员工医疗完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确定工伤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医疗完结期需求延伸的,由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同意。
(3)判守时限: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三十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自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能够请求劳作能力复查判定。
(4)对判定不服的复查请求: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许用人单位对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判定定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复查,对复查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查判定定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从头判定。省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最完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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