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及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5 04:39浏览量:1913
实际婚姻在实际生活中是比较多的,即男女双方尽管未处理成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际婚姻联系因为不是法定的婚姻联系,是不受法令保护的,那么实际婚姻的确定及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实际婚姻怎样确定及处理
在婚姻登记方法发布前构成的实际婚姻联系,能够确定为实际婚姻,按婚姻联系处理,婚姻登记方法发布后构成的实际婚姻,按同居联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双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实际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双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登记;未补办成婚登记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实际婚姻怎样确定及处理”问题进行的回答,在婚姻登记方法发布前构成的实际婚姻联系,能够确定为实际婚姻,按婚姻联系处理,婚姻登记方法发布后构成的实际婚姻,按同居联系处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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