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11:10浏览量:407
喝酒驾驭:
喝酒驾驭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喝酒驾驭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而且5年内不得从头取得驾照。
醉酒驾驭:
醉酒驾驭机动车辆,撤消驾照,5年内不得从头获取驾照,通过判定后处以拘役,并处分金;醉酒驾驭营运机动车辆,撤消驾照,10年内不得从头获取驾照,毕生不得驾驭营运车辆,通过判定后处以拘役,并处分金。
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到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则,以风险驾驭罪科罪处分。
八种醉驾从重处分
(一)形成交通事端且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或许形成交通事端后逃逸,没有构成其他违法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到达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驭的;
(四)驾驭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峻超员、超载或许超速驾驭,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运用假造或许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峻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躲避公安机关依法查看,或许回绝、阻止公安机关依法查看没有构成其他违法的;
(七)曾因酒后驾驭机动车受过行政处分或许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能够从重处分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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